工作职责
(一) 所纪委及科研道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协助党委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组织逐级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督促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
(二)对研究所组织、机构和干部职工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落实院党组部署安排和院党组政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。
(三)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定期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。
(四)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及专项审计,开展作风和学风建设监督检查。
(五)组织开展信访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,按时办理上级转办的问题线索。
(六)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等出具党员、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或廉洁从业情况的意见。建立党员、干部廉政档案。
(七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